不锈钢热处理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9Cr18、9Cr18Mo不锈钢材料制造的滚动轴承零件退火、淬回火后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酸洗检查规程、钢球压碎载荷值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材料制造的轴承零件(半成品与成品)的热处理质量检验。对有特殊要求的轴承零件,应按相应标准和产品图样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30-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neqISO6508:1986) GB/T231-1984金属布硬度试验方法
GB/T4340.1-1999金属维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eqvISO6507-1:1997)
GB/T4340.2-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idtISO6507-2:1997)
GB/T4340.3-1999金属维硬度试验第3部分:标准硬度块的标定(idtISO6507-3:1997) JB/T1255-2001高碳铬轴承钢滚动轴承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 JB/T2974-1993滚动轴承代方法的补充规定 JB/T7361-1994滚动轴承零件硬度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
31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技术要求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技术要求按表1的规定。
表1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技术要求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硬度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硬度应为197HB~241HB(压痕直径为4.3mm~3.9mm)
显微组织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显激组织应为均匀分布的细粒状珠光体,不允许李晶碳化
物出现,按本标准第一级别图评定
脱碳层深度 脱碳层最大深度不得超过淬火前每边最小加工留量的2/3
3.2轴承零件淬回火后的技术要求